
8月23日,江铃集团召开2024年第9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暨2024年第3期法治讲堂。江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邱天高主持并讲话。集团班子成员朱毅、衷俊华、胡江华、熊中平、丁文敏、单丰武、李小军、周文,集团管理副专员萧虎、金文辉、李青、章健出席。集团助理及以上人员,集团职能部门负责人,集团所属一级基层党委书记,子公司负责人参加。

会议邀请了海华永泰(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飞详细解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陈飞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思路、具体内容等进行了系统讲解,对《条例》适用范围、追责时限、行为界定等内容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深入解读。

邱天高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不实举报澄清正名等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条例》的出台,是对国有企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强纪律建设、规范自身行为,不仅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个人成长的“护身符”。
邱天高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注重学用结合,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工作实效;要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聚焦主责主业,大胆改革创新,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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